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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罪逮捕了多長時間判刑

從刑事逮捕拘留到最後的判刑,所需要的時間一般是七個月左右,但因為這期間會有各種各樣的情況出現,所以在特殊情況下也許時間會更長。對此法律沒有統一規定,因為不同案件偵破難度不同,需要的時間也不同。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208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盜竊罪逮捕了多長時間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