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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事件可以扭送嗎?

治安事件可以扭送嗎?
律師解析:一、治安事件可以扭送嗎
治安事件不可以扭送。扭送是公民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的一種合法方式,指在刑事案件中,將正在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通緝在案或正在被追捕的犯罪分子強制送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的方式。治安事件的違法行為人,一般不觸犯刑法的相關規定,不屬於刑事案件,因而不可以扭送。
二、公民扭送錯誤如何處理
如果對被扭送人造成人身損害的,由扭送人賠償損失,如果沒有造成人身損害的,應該賠禮道歉。扭送是公民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的一種合法方式,指將違法分子強制送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扭送是中國法律賦予公民在緊急情況下協助司法機關同犯罪作鬥爭的一種權利。公民抓住人犯後,應立即送交司法機關處理,不得擅自拘禁。司法機關對於公民扭送前來的人犯,不論是否屬於自己管轄的,都應當接受,並立即訊問。如果認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並非通緝在案的,應立即釋放;需要進一步審查處理的,依照管轄分工,移送主管機關處理;需要拘留或者逮捕的,依照法定程式迅即辦理拘留或者逮捕手續。
三、實施扭送的要求限制有哪些
1、扭送主體的廣泛性。實施扭送行為的主體可以是任何公民。
2、扭送物件的特定性。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民可以扭送四類人:現行犯、通緝犯、越獄逃跑者或被追捕者。扭送的物件只限於上述四類人,任何人不能隨意擴大範圍。
3、有不同於強制措施的強迫性。
4、具有即時性和暫時性。公民在發現具有法定情形的人時,在控制住扭送物件後應“即時”將其送往公安司法處理。必須立即送交,不得拖延。因此,扭送對於扭送物件人身自由的限制是暫時的,當公民將扭送物件移送至司法機關時,扭送行為結束。
5、保障性。在這個過程中,公民不得對扭送物件進行關押和體罰,不能隨意進行搜查,不得隨意傷害扭送物件的身體或侮辱其人格。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
對於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處理:
(一)正在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通緝在案的;
(三)越獄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