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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壓能保外就醫嗎

高血壓不能保外就醫。對於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醫:身患嚴重疾病,短期內有死亡危險的;身體殘疾、生活難以自理的;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可能的等。但是高血壓不屬於身患嚴重疾病,短期內有死亡危險的範圍,因此不能保外就醫。

高血壓能保外就醫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十五條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並開具證明檔案。在交付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在交付執行後,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