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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刑期最短能多長時間

拘役刑期最短能多長時間
律師解析:在我國司法實踐中,被判處拘役法律規定的最短時間為1個月,最長為6個月,數罪併罰不能超過1年。被判拘役,刑期從人民法院的判決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羈押的,其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第四十三條
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