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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怎麼申請保外就醫

犯人怎麼申請保外就醫
律師解析:犯人如果需要保外就醫的,需要經過以下流程:
一、由所在監獄、勞改隊、少管所中隊隊務會討論通過。
二、然後要報單位獄政科討論並邀請駐勞改機關的檢察院(組)人員列席參加,初審同意後,進行病殘鑑定。
三、接下來需要監獄、勞改隊、少管所應當填寫《罪犯保外就醫徵求意見書》,徵求罪犯家屬所在地公安機關意見,並與罪犯家屬聯絡,辦理取保手續。
四、最後需要報省、自治區、直轄市勞改局審批;對批准保外就醫的罪犯,監獄、勞改隊、少管所應當辦理出監手續。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