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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傷害拘留幾天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夥毆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60週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輕微傷害拘留幾天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