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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超過半年是無罪嗎

不是,是不是無罪要根據證據調查結果和法院審判結果來確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仍應當對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應當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有關機關應當在十日以內將處理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

羈押超過半年是無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