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解答>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拘役不可羈押嗎

拘役與羈押分別是刑事訴訟程式中不同階段的刑法、強制措施。拘役的執行方式不是羈押。
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實行教育改造的刑罰方法,是介於管制與有期徒刑之間的一種較輕的刑罰。
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機關在緊急時刻對需要受偵察的人依法暫時扣押。羈押基本上是一種逮捕、拘留決定以後的,依附於拘留、逮捕的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當然狀態,不是一種獨立的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 逮捕的許可權劃分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經過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拘役不可羈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