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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佔4000元如何處理

職務犯罪辯護 閱讀(1.94W)

侵佔四千元,達不到侵佔罪的立案追訴標準,不會定罪量刑,會予以行政處罰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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