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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重婚罪判幾年?

刑事自訴 閱讀(2.29W)

2021重婚罪判幾年?

一、重婚罪判幾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45條規定,對重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8條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丈夫包二奶怎麼辦?

首先,丈夫這種行為當然是不道德的,一般來說應該提倡妻子離婚,妻子作為無過錯方也可以要求丈夫給予賠償,只要妻子能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證據;但是中國有句古話:清官難斷家務事,妻子有時候也不是單純的無過錯一方。丈夫在外面包二奶是他道德墮落,但也不排除妻子和丈夫感情冷淡,而妻子又堅決不同意離婚,或者妻子沒有負擔起她在家庭生活中應負的責任。當然我們不同意妻子為了報復也在外面包一個二爺,或是用過激的手段對丈夫和二奶進行報復。

當然,確實也存在妻子在丈夫包二奶這個問題上,由於種種客觀原因,或是為了孩子或是為了錢,不願意選擇離婚,那麼她們是否應該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呢?

有的妻子選擇忍受(當然我們不贊成沒有條件的忍氣吞聲),有的選擇離婚,有的選擇努力挽回自己的家庭,只要不觸犯法律。我認為妻子該怎麼做都可以理解;但是一般來說,到了丈夫包二奶的地步,夫妻之間的感情差不多已經破裂了,如果有條件的話,還是離婚的好。

三、 包二奶構成重婚罪嗎?

“重婚納妾”成為某些“成功男人”到處炫耀的談資。同時,我國《刑法》第258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者在婚姻登記機關再次與他人登記結婚的行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那麼,是不是意味著包二奶就會觸犯刑法中的重婚罪呢?

這時,我們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一)如果丈夫與“二奶”是以夫妻名義在外租房同居,比如已經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結婚登記,或者以夫妻名義申報戶口、購買住房、舉行婚禮、外出活動等,那麼其行為就構成了重婚罪。

(二)如果丈夫與“二奶”不是以夫妻名義在外租房同居,那麼就不能認定為重婚,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當事人厭倦了目前的婚姻狀況,可以要求與丈夫離婚,並有權向丈夫提出損害賠償的請求。

有重婚行為並不一定就構成重婚罪,畢竟還存在一些特殊的情況,此時就不能貿然的認為構成重婚犯罪。而在認定構成重婚罪之後,按照《刑法》中的規定,一般是對犯罪分子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當然,除了有婚姻的一方可能構成重婚罪之外,有些時候第三者也是可能構成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