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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怎麼寫撫養費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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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怎麼寫撫養費是合理的?

一、重婚罪怎麼寫撫養費是合理的?

重婚罪要求的撫養費是否合理需要雙方進行協商。

撫養費,是指父母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應負擔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等費用。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二、撫養費的承擔方式是什麼?

(一)由父母雙方協議

父母通過平等自願協商,就撫養費的有關問題達成明確具體的協議,不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的,應予准許。但是,協議應當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不得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為了防止父母雙方損害子女利益的發生,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應當認真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能力、子女的需要、當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進行審查,如果協議不利於子女的,就不應准許。

(二)由人民法院判決

雙方協議不成,或者其協議不予准許時,應由人民法院從保護子女合法權益、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出發,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決。

三、子女撫養費可以由一方全部負擔嗎?

1、如果協商一致,是可以的,當然,如果有證據顯示承擔全部撫養費的一方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則不可以。

2、即使達成上述協議後,如果過一段時間後,雙方經濟情況確有變化,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確有增加或者給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訴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擔撫養費。

重婚罪是一種性質非常惡劣的行為,作為犯有重婚行為的一方,對方可以向其索要撫養費,並且需要按照相關的規定簽署一份協議書,就各項問題進行明確的規定,如果確實無法協商一致的就需要到當地的法院進行起訴了。對於訴訟結果不滿意的可以進一步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