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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兩個罪名追訴時效如何計算

刑事訴訟 閱讀(2.07W)
涉嫌兩個罪名追訴時效如何計算
律師解析:1、犯罪嫌疑人的追訴時效是從犯罪行為實施時開始計算的,同時犯兩個罪的,按兩個罪犯罪開始的時間分別計算追訴時效。
2、如果行為人的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3、如果行為人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九條
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
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
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