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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再審裁定書模板發回重審的格式是怎樣的

刑事訴訟 閱讀(1.69W)

刑事再審裁定書

刑事再審裁定書模板發回重審的格式是怎樣的

×××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按一審程式再審改判用)

(××××)、×刑再初字第××號、原公訴機關××××人民檢察院。

原審被告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現在何處)。

辯護人(寫明姓名、性別、工作單位和職務)。

原審被告人(寫明姓名和案由)

一案,本院於××××年××月××日作出(××××)×刑×字第××號刑事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此處寫明提起再審程式的經過)。本院依法另行組成合議庭,公開(或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或員)×××出庭執行職務,原審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等到庭參加訴訟。

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未開庭的改為“本院依法另行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首先概述原審有效判決的基本內容,其次寫明提起再審的主要根據和理由。如果檢察院在再審中提出新的意見,應一併寫明)。

經再審查明,(寫明原判決認定的事實、情節,哪些是正確的或者全部是正確的,有哪些證據足認證明;哪些是錯誤的或者全部是錯誤的,否定的理由有哪些。如果對事實、情節方面有異議,應當抓住要點,予以分析答覆)。

本院認為,〔根據再審確認的事實、情節和當時的法律政策,論述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麼罪(一案多人的還應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責任),應否從寬或從嚴處理。指出原判的定罪量刑,哪些是正確的,哪些是錯誤的或者全部是錯誤的。對於申訴人及有關各方關於定罪量刑方面的主要意見和理由,應當有分析地表示採納或予以批駁〕。依照(寫明判決所依據的法律條款項)的規定,判決如下:

〔寫明判決結果。分兩種情況:

第一、全部改判的,表述為:

1、撤銷本院(××××)×刑×字第××號刑事判決;

2、被告人×××(寫明改判的內容)。”

第二、部分改判的,表述為:

1、維持本院(××××)

×刑×字第××號刑事判決的第×項,

即(寫明維持的具體內容);

2、撤銷本院(××××)

×刑×字第××號刑事判決的第×項,

即(寫明撤銷的具體內容);

3、被告人×××(寫明部分改判的內容)。”〕

如不服本判決,

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日內,

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份。

審判長

審判員

審判員

××××年××月××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

這裡只能簡單的給大家介紹一下再審裁定書的模板,再審裁定書屬於法律文書,法律文書的內容和格式基本上都是固定的,法院會把再審裁定書直接發給當事人的,拿到法院的裁定書後會有最直觀的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