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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訴後的流程

刑事訴訟 閱讀(3.35W)
起訴以後按以下規定走流程:
1、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後就會開庭審理;
2、法院判決,民事案件審理時間:簡易程式一般在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式一般在6個月內審結。
3、執行判決,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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