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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派出所籤起訴告知具體是怎樣的

刑事訴訟 閱讀(2.79W)

在派出所籤起訴告知具體是怎樣的

一,在派出所籤起訴告知具體是怎樣的

起訴告知就指法院下了起訴通知書是被他人起訴了,需要應訴答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向當事人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或者口頭告知。

二,民事案件的起訴條件和手續:

(一)起訴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人民法院管轄。

(二)起訴手續: 起訴應當向本院遞交起訴狀、有關證據材料,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起訴狀應記明下列事項: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訴訟請求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起訴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對特定案件進行審判的行為。刑事案件的起訴,在於請求法院通過審判對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在於請求法院通過審判追究被告人的經濟賠償責任。起訴必須是宵起訴權的公民或法人依法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在中國,刑事案件的起訴,主要是指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只有對告訴才處理和其他不嵩要進行偵查的輕微刑事案件,才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自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可以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是人民檢察院和受侵害的法人單位。

起訴是有關的法律環節,所以自己需要注意有關的要求,儘量減少自己的操作失誤,畢竟問題的處理需要自己按照既定的標準來解決,但是更多的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時間期限做好應對,否則環節上的處理就會喪必要的意義,因此在具體問題的處理上需要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