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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經偵到檢察院要多久呢

刑事訴訟 閱讀(3.2W)

案件偵查結束移交檢察院審查的時候,犯罪嫌疑人仍然要呆在看守所期間,會有檢查人員進來對其詢問,一般在看守所這段時間不會超過1-2個月。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需要補充核實的,應當退回監察機關補充調查,必要時可以自行補充偵查。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監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查。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需要補充核實的,應當退回監察機關補充調查,必要時可以自行補充偵查。對於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已採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對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動解除。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拘留後的十日以內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人民檢察院決定採取強制措施的期間不計入審查起訴期限。

從經偵到檢察院要多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