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立案>

誹謗歸公安機關處理嗎

刑事立案 閱讀(8.42K)

看具體情況定:
一、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危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的,構成誹謗罪,可以報警,由公安機關處理。
二、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在沒有危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情況下,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不由公安機關管轄,一般是去法院起訴,由法院立案處理。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資訊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誹謗歸公安機關處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