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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檢失職罪立案條件是什麼?

刑事立案 閱讀(3.26W)
商檢失職罪立案條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商檢失職罪的立案標準:
1、因檢疫機構的工作人員失職檢驗,造成不合格的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等商品出入境,嚴重危害生命健康的;
2、給個人造成15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75萬元以上間接經濟損失的;
3、給公共財產、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3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150萬元以上間接經濟損失的等。
4、影響國家聲譽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二十五)
商檢失職罪是指出入境檢驗檢疫機關、檢驗檢疫機構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對應當檢驗的物品不檢驗,或者延誤檢驗出證、錯誤出證,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致使不合格的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等商品出入境,嚴重危害生命健康的;
2、造成個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15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15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75萬元以上的;
3、造成公共財產、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財產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3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150萬元以上的;
4、未經檢驗,出具合格檢驗結果,致使國家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液態廢物和氣態廢物等進入境內的;
5、不檢驗或者延誤檢驗出證、錯誤出證,引起國際經濟貿易糾紛,嚴重影響國家對外經貿關係,或者嚴重損害國家聲譽的;
6、其他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