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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職務侵佔罪既遂怎麼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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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了職務侵佔罪既遂怎麼判刑?

犯了職務侵佔罪既遂怎麼判刑?

犯了職務侵佔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職務侵佔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職務侵佔罪與貪汙罪的區別

1、主體要件不同,這是職務侵佔罪和貪汙罪最主要、最本質的區別。本罪的主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無論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還是國有公司、企業、中外合資、中外合作、集體性質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中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一切職工都可成為本罪的主體,貪汙罪的主體則只限於國家工作人員,其中包括在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公司、企業中行使管理職權,並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包括受國有公司、國有企業委派或者聘請,作為國有公司、國有企業代表,在中外合資、合作、股份制公司、企業等非國有單位中,行使管理職權,並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

2、犯罪行為不同,本罪是利用職務的便利,侵佔本單位財物的行為。而貪汙罪是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盜竊、騙取公共財物的行為。

3、犯罪物件不同。本罪的物件必須是自己職權範圍內或者是工作範圍內經營的本單位的財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財物,也可能是私有財物。而貪汙罪則只能是公共財物。

4、情節要件的要求不同。本罪的構成必須是侵佔公司、企業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數額較小的不構成犯罪。但法律對貪汙罪沒有規定數額的限制。當然如果犯罪數額較小,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貪汙行為不應認為是犯罪。

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貪汙罪的最高法定刑為死刑,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貪汙罪一般以5000元作為追究刑事責任的數額起點,對不滿5000元、情節較重的,也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就是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的職務侵佔罪的具體認定和處理情況,相關事項的辦理上,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式和要求來進行合法的處理的,特別是職務侵佔的行為造成了嚴重的後果的,還需要從嚴來追究相關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