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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警構成襲警罪主體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37W)

一、輔警構成襲警罪主體嗎?

輔警構成襲警罪主體嗎?

如果有襲擊警察的行為,情節嚴重構成輕微傷以上的傷害,以傷害罪論處,阻撓;推搡等情節以妨礙公務罪論處,當然前提是對方正在執行公務,如果不是,那麼和普通公民一樣處理。

襲擊輔警也按照襲警罪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1、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釋出的決定、命令的。

2、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3、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4、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定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5、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二、襲警罪一般判刑多久?

首先明確一點,我國法律並沒有單獨規定“襲警罪”這一罪名。

故,根據“罪刑法定”原則,法院不可能判處某人“襲警罪”但是,襲擊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是不是就沒事了呢。當然不是!《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此條罪名叫做妨害公務罪。

三、輔警職務職責有什麼?

輔警,輔警隊伍是一支由公安機關直接指揮和管理的隊伍,協助民警執法、維持公共安全,功能與配備介於現在的保安與正規警察之間,賦予基本的執法權,輔警會配備基本的警械如警棍等,輔警主要來源於本地市民,採用合同制的形式使輔警成為一種新的職業。警務輔助人員簡稱輔警,警務輔助人員是公安機關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公安機關破解任務繁重與警力緊張矛盾的現實選擇,在協助民警維護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開展行政管理和服務人民群眾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我國司法體制改革的深入,輔警的管理已經納入公安機關重點研究課題和改革內容。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不存在襲警罪的說法,但是如果存在警察在正常執行公務期間受到襲擊的行為,可以按照規定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給予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