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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預備沒有實施構成共同犯罪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5.73K)

一、犯罪預備沒有實施構成共同犯罪嗎

犯罪預備沒有實施構成共同犯罪嗎

犯罪預備沒有實施構成共同犯罪嗎

如果沒有實施犯罪的,則不構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分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團兩種。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刑法》第二十六條  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對於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第二十七條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二、共同犯罪包括兩人嗎

共同犯罪包括兩個人一起犯罪的情況,三人以上的共同犯罪為犯罪集團。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如下:

1、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2、第二十六條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對於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3、第九十九條本法所稱以上、以下、以內,包括本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