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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偽證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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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偽證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刑事偽證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犯偽證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偽證行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輕罪重判的;

2、偽證行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處罰或者重罪輕判的;

3、偽證行為造成冤、假、錯案的;

4、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為走私、套匯、投機倒把、貪汙、賄賂、重大盜竊、販毒、盜運珍貴文物出口等經濟犯罪分子銷燬、隱匿罪證或者製造偽證的;

5、由於偽證行為,致使他人自殺或精神失常的;

6、偽證行為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二、一審刑事案件審理期限是多長時間?

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第一審刑事公訴案件、被告人被羈押的第一審刑事自訴案件和第二審刑事公訴、刑事自訴案件的期限為1個月,至遲不得超過1個半月;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審理期限,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2個月。如果案件屬於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或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或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或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審理期限可以再延長1個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訴、刑事抗訴案件,經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審理期限可以再延長1個月。

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被告人未被羈押的第一審刑事自訴案件,期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3個月。

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刑事案件,審理期限為20日。

其實在刑事案件當中,知道案情的這些人本身就有作證的義務,證人在作證的時候,要知道自己的每一句話都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可是有些證人恐怕就因為和犯罪嫌疑人或者受害者之間的某些特殊關係,在作證的時候說一些違心的,虛假的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