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瀆職罪追訴期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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瀆職罪追訴期是多久?

之前我們瞭解了瀆職罪追訴時效的計算內容,那麼你知道我國法律當中規定的瀆職罪的追訴期具體是多久嗎?換句話說,瀆職罪的追訴期限有多長?一旦犯罪超過了追訴期,那麼通常情況下就不能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了。接下來,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相關知識吧。

一、時效的概念

刑法上的時效,是指刑事法律規定的國家對犯罪人行使刑事追訴權和刑罰執行權,這些權力即歸於消滅,對犯罪人就不能再追訴或者執行刑罰。時效完成是刑罰消滅的重要制度之一。

一個人犯罪後,經過一定期限雖未被追訴或未被執行刑罰,但沒有再犯新罪,據此可推斷其已悔改,不致再危害社會。在這種情況下,失去追訴或行刑的意義。

實行時效制度,既符合我國適用刑罰的目的,又有利於司法機關開展工作和穩定社會秩序。但是為了防止少數犯罪分子利用時效制度逃避法律制裁,刑法在規定時效時,同時規定了時效中斷、延長等制度。

二、時效的種類

時效分為兩種:追訴時效和行刑時效

追訴時效,是指我國刑法規定的對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責任有效期限的制度。超過法定追訴期限,司法機關或有告訴權的人不得再對犯罪人進行追訴,已經追訴的,應撤銷案件或不起訴,或終止審判。追訴時效完成,是刑罰請求權消滅的重要事由之一。

行刑時效,是指刑事法律規定的,對被判刑的人執行刑罰有效期限的制度。犯罪人被判處刑罰後,只有在行刑時效期內,刑罰執行機關才有權對犯罪人執行所判處的刑罰。行刑時效期間內所判處的刑罰未執行,超過行刑的時效,便不能再對犯罪人執行所判處的刑罰。行刑時效完成,是刑罰執行權消滅的一項重要事由。

我國刑法總則只規定了追訴時效,對行刑時效未作規定。

三、追訴時效的期限

我國刑法根據罪刑相適應原則,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為標準,規定了4個檔次的追訴時效。根據刑法第87條的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1、法定最高刑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

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

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根據上述規定,在確定具體犯罪的追訴時效的期限時,應當根據犯罪的性質、情節,分別適用刑法分則規定的相應條款或量刑幅度,按其法定最高刑進行計算追訴時效期限:

(1)在只規定一個量刑幅度的條文中,應依照該條文的法定最高刑確定追訴時效的期限。

(2)在一個條文中規定有兩個以上不同的量刑幅度的,應按與其罪行相對應的條款的法定最高刑確定其追訴時效期限。

(3)如果所犯罪行應當適用的條款的法定最高刑確定其追訴時效的期限。

追訴時效其實也就是追訴期的另一種說法,當然在法律當中是以追訴時效為準的。根據上文的介紹,我們可以知道對於瀆職犯罪的追訴期,是需要根據具體刑事犯罪的最高法定刑才能確定的。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建議你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