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故意傷害造成輕傷傷害怎麼判刑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3W)

一、故意傷害造成輕傷傷害怎麼判刑

故意傷害造成輕傷傷害怎麼判刑

故意傷害致1人輕傷的,可以在6個月至1年6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傷亡後果、傷殘等級、手段的殘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傷亡後果:每增加1人輕微傷,可增加1個月至2個月刑期;每增加1人輕傷,可增加3個月至6個月刑期;每增加1人重傷,可增加1年至2年刑期。

2、傷害的程度:參照標準1996年《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一般殘疾(十至七級),嚴重殘疾(六至三級),特別嚴重殘疾(二至一級)。每增加一級一般殘疾可以增加1個月至3個月刑期,每增加一級嚴重殘疾可以增加6個月至1年刑期,每增加一級特別嚴重殘疾可以增加2年至3年刑期。並採用累進的方法計算。

3、手段的殘忍程度:一般手段,就是可能致人輕傷的最簡單的方式,通常就是手打、口咬、腳踢等傷人手段,而未使用器械等特別手段,特別殘忍手段,一般指採取朝人面部潑硫酸、用刀劃傷面部等方式毀人容貌,挖人眼睛,砍掉雙腳或與上述行為相當的特別殘忍手段。

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起的;(對於因戀愛、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犯罪,因勞動糾紛、管理失當等原因引發、犯罪動機不屬於惡劣的犯罪,因被害方過錯或者基於義憤引發的或者具有防衛因素的突發性犯罪,應酌情從寬處罰。)

2、因被害人對引發犯罪有過錯或對矛盾激化引發犯罪負有責任的;

3、犯罪後積極搶救被害人的。

二、故意傷害罪可以判緩刑嗎

緩刑適用條件:

(1)犯故意傷害罪,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告人積極賠償被害人及其近親屬經濟損失的,可以適用緩刑。

(2)犯故意傷害罪,法定刑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宣告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適用緩刑:

①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

②被害人有明顯過錯或者對矛盾激化負有直接責任的;

③被告人積極賠償被害人及其近親屬的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的;

④其他可以適用緩刑的情形。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情況下,可能會出現多種的結果,但其中並不一定就真正的給對方造成了什麼損害,但要認定構成故意傷害罪,就要求此時造成的損害至少是輕傷,也就是說如果出現了重傷或者死亡的損害結果,那也是可以被認定為故意傷害罪的。不過,在進行處罰的時候,考慮到具體情節的不同,那麼處罰也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