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猥褻的意思是什麼?
猥褻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實施的淫穢行為。如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對未成熟少年的性騷擾,即使在物件不明瞭意圖和沒有違抗乃至順從的情況下,也可視為猥褻。猥褻行為的判斷同社會習俗關係很大。性行為的道德標準與可以暴露的程度,由不同社會的性文化主流決定。
二、 處罰規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式強制猥褻他人或侮辱婦女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在生活中我們對於猥褻並不瞭解,因為這樣的行為絕大多數人是不去做的,只有極少數心理變態的人才回去做,被猥褻主要物件一般是小孩,對於小孩子的健康成長有著很大的影響,因此法律將會嚴厲懲罰這些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