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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盜用他人資訊如何處理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6.06K)

一、一般盜用他人資訊如何處理

一般盜用他人資訊如何處理

非法盜用他人資訊的行為不僅在道德上是需要受到譴責的,而且在法律層面上也是有相關規定的,非法盜用他人資訊會有法律對其進行制裁,構成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的,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二、個人資訊包括哪些  

自然人的個人資訊受法律保護。

個人資訊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資訊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資訊,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資訊、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資訊、行蹤資訊等。

個人資訊中的私密資訊,適用有關隱私權的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個人資訊保護的規定。

處理個人資訊的,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不得過度處理,並符合下列條件:

(一)徵得該自然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公開處理資訊的規則;

(三)明示處理資訊的目的、方式和範圍;

(四)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

個人資訊的處理包括個人資訊的收集、儲存、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

個人資訊包括當事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和身份證件,以及當事人的住址,電話號碼、郵箱等。如果需要處理個人資訊的話,那麼必須要經過當事人的同意或者監護人的同意,並且向當事人告知處理個人資訊的有關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