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結果加重犯和想象競合犯之間的區別有哪些?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25W)

結果加重犯和想象競合犯之間的區別有哪些?

1、結果加重犯是一行為犯一罪,想象競合犯是一行為觸犯數罪名,數罪名是各自獨立的,沒有依附關係。

2、結果加重犯侵害的犯罪物件大多是同一的,例如傷害致死、強姦致死等;想象競合則與之相反,其一行為所侵害的往往是不同的犯罪物件,如開一搶,打死甲,打傷乙。

3、結果加重犯是犯一罪發生加重結果,其加重結果與基本犯罪的構成結果之間往往具有重合性。想象競合犯除了行為要件以外,其它方面大多數有數罪特徵,其中當然包括數個結果,這數個結果間較少具有重合性。

4、結果加重犯本身有獨立的法定刑,只要在其法定刑幅度內處罰即可,刑罰運用上較為簡單;想象競合犯則須比較各罪的法定刑的輕重,按照其中一個重罪定罪,並在其法定刑幅度內酌情從重處罰,刑罰適用上較為複雜。

如綁架罪,殺害被綁架人的,屬於結果加重犯。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而如果綁架他人,當場使用刀或其他足以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器具並揚言不給錢就馬上傷害被綁架人的,成立綁架罪和搶劫罪想象競合。

從上文中可知,結果加重犯和想象競合犯之間的區別是從犯罪罪名,犯罪物件及犯罪的程度來解釋的。在這裡小編要提醒大家一定要做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切勿違法犯罪。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