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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致人死亡罪認定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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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致人死亡罪認定標準是什麼

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為人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而輕信能夠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剝奪他人生命權的行為。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那麼,過失致人死亡罪認定標準是什麼呢?下文中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過失致人死亡罪認定標準是什麼

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為人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而輕信能夠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剝奪他人生命權的行為。認定過失致人死亡罪,要注意下面幾個問題:

(一)疏忽大意的過失致人死亡與意外事件的界限

兩者的共同點在於:

1、客觀上行為人的行為都引起了他人死亡的結果。

2、主觀上行為人都沒有預見這種結果的發生。區分這兩者的關鍵在於要查明行為人在當時的情況下,對死亡結果的發生,是否應當預見,如果應當預見,但是由於疏忽大意的過失而沒有預見,則屬於過失致人死亡。如果是由於不能預見的原因而引起死亡的,就是刑法上的意外事件,行為人對此不應負刑事責任。

(二)不作為致人死亡行為的定性

不作為致人死亡不僅可以成立故意殺人罪,而且也可以成立過失致人死亡罪。區分這兩者的關鍵在於,行為人對其不作為行為導致他人死亡的結果是否具有故意心態,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在司法實踐中,尤其要注意這樣一種情況,即:行為人先前意外地或過失地導致了他人死亡的危險,行為人能搶救而不搶救,放任他人死亡結果發生的,對行為人不應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定性,更不能認為是意外事件而認定行為人無罪,而應對其以間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其次,再從犯罪客觀方面來看,出於被告人的傷害行為造成了被害人可能死亡的危險狀態時,被告人就負有防止這種危害結果發生的特定義務,但他基於上述心理因素,不僅不採取積極的搶救措施,反而一聲不吭甚至一走了之,從而導致了被害人因貽誤搶救時間而死亡。

二、怎樣認定過失致人死亡罪

過失致人死亡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過失致人死亡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因過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客觀方面必須同時具備三個要索;

1、客觀上必須發生致他人死亡的實際後果。這是過失致人死亡罪成立的前提。

2、行為人必須實施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在這裡,行為人的行為可能是有意識的,或者說是故意的,但對致使他人死亡結果發生是沒有預見的,是過失。過失致人死亡罪屬結果犯,行為的故意並不影響其對結果的過失。這點同有意識地實施故意剝奪他人生命行為的故意殺人罪不同。過失致人死亡行為可以分為作為的過失致人亡行為和不作為的過失致人死亡行為兩種情況。

3、 從行為人的過失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的結果之間必須具有間接的因果關係,即被害人死亡是由於行為人的行為造成的。這裡死亡包括當場死亡和因傷勢過重或者當時沒有救活的條件經搶救而死亡。否則行為人不應承擔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責任。如果行為人的過失行為致人重傷,但由於其他人為因素的介入(如醫師未予積極搶救或傷口處理不好而感染)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只應追究行為人過失重傷罪的刑事責任。

上文中,小編已經對過失致人死亡罪認定標準做出了詳細介紹。與故意殺人罪相比,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刑罰已經非常輕了。但是刑罰輕,還是要受罰。而且有時候司法機關會因為被害人家屬的壓力,對行為人進行違法處罰。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我們建議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聘請專業的辯護律師隨時採取維權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