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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有時效是多長時間?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63W)

一、詐騙罪的追訴時效

詐騙罪有時效是多長時間?

犯詐騙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追訴時效為五年;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訴時效為十年;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追訴時效為二十年。詐騙罪的追訴時效是根據詐騙罪的定罪量刑來規定的,詐騙罪的法定刑根據犯罪情節的嚴重程度分為三個等級,分別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而我國刑法中對追訴時效的規定也是按照法定刑來進行確定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訴時效為五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為十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為十五年,可能判處無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為二十年。將詐騙罪的法定刑與刑法中對於追訴時效的規定進行對比可知,詐騙罪的法定刑最低為5年,最高為20年。

詐騙罪起訴追訴時效是從犯罪的最後一次詐騙時開始計算,對於可能判處有期徒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是5年。根據詐騙罪量刑標準:詐騙4萬元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6萬也就可能判處4年多一點點,不足5年,所以追訴時效應該是5年。前提是當年公安機關沒有立案,對於公安機關已經立案的案件,不適用追訴時效。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詐騙罪起訴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二、有關詐騙罪以及追訴時效的法律規定

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我國《刑法》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詐騙罪的追訴時效的確定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即根據犯罪行為的嚴重程度確定詐騙罪的法定刑,再根據法定刑確定追訴時效。詐騙罪有追訴時效體現了我國對於違法犯罪行為的堅決打擊,而追訴時效根據詐騙罪犯罪情節的嚴重程度來確定,也體現了我國對公民於被侵犯的權利的嚴格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