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法院對強迫交易罪既遂一般會判幾年?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79W)

一、 法院對強迫交易罪既遂一般會判幾年?

法院對強迫交易罪既遂一般會判幾年?

法院對強迫交易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 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三十一條 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三十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二、立案標準

根據《刑法》與《刑法修正案(八)》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的應當予以立案:

(一)強買強賣商品的;

(二)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

(三)強迫他人蔘與或者退出投標、拍賣的;

(四)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或者其他資產的;

(五)強迫他人蔘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的。

由此可見,構成本罪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標準。

所謂暴力,是指行為人對被害人的身體實行打擊或強制,使其不得不購買行為人的商品或不得不將其商品出賣給行為人。

所謂威脅,是指行為人對被害人以立即實行暴力侵害相威脅,或除上述行為以外的其他方式進行精神強制,使被害人出於恐懼而被迫購買行為人的商品或不得不將其商品出賣給行為人。

這裡的“情節嚴重”,是指多次強迫交易的;強迫交易數額巨大的;以強迫交易手段推銷偽劣商品的;造成惡劣影響的;造成被強迫人人身傷害的;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等。

以上就是強制交易罪的具體認定和處理情況,涉及到相關事項的處理上,應當由司法機關對強制交易的具體行為來進行合法的認定,特別是是否達到了立案的標準來進行認定,如果未構成犯罪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而以行政處罰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