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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違反什麼法律和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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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吸毒違反什麼法律和法規?

吸毒違反什麼法律和法規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

第七十三條教唆、引誘、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禁毒法》第三十八條 吸毒成癮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一)拒絕接受社群戒毒的;

(二)在社群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嚴重違反社群戒毒協議的;

(四)經社群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後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對於吸毒成癮嚴重,通過社群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吸毒成癮人員自願接受強制隔離戒毒的,經公安機關同意,可以進入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

二、吸毒的危害

毒品的危害可以說有很多,歸納起來最主要的危害有三大類:

(一)對身心的危害

(1)吸毒對身體的毒性作用: 毒性作用是指用藥劑量過大或用藥時間過長引起的對身體的一種有害作用,通常伴有機體的功能失調和組織病理變化。中毒主要特徵有:嗜睡、感覺遲鈍、運動失調、幻覺、妄想、定向障礙等。

(2)戒斷反應:是長期吸毒造成的一種嚴重和具有潛在致命危險的身心損害,通常在突然終止用藥或減少用藥劑量後發生。許多吸毒者在沒有經濟來源購毒、吸毒的情況下,或死於嚴重的身體戒斷反應引起的各種併發症,或由於痛苦難忍而自殺身亡。戒斷反應也是吸毒者戒斷難的重要原因。

(3)精神障礙:吸毒所致最突出的精神障礙是幻覺和思維障礙。他們的行為特點圍繞毒品轉,甚至為吸毒而喪失人性。

(4)感染性疾病:靜脈注射毒品給濫用者帶來感染性合併症,最常見的有化膿性感染和乙型肝炎,及令人擔憂的艾滋病問題。此外,吸毒還會損害神經系統、免疫系統,易感染各種疾病。

(二)對社會的危害

(1)對家庭的危害:家庭中一旦出現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毀滅的同時,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經濟破產、親屬離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難境地。

(2) 對社會生產力的巨大破壞: 吸毒首先導致身體疾病,影響生產,其次是造成社會財富的巨大損失和浪費, 同時毒品活動還造成環境惡化, 縮小了人類的生存空間。

(3)毒品活動擾亂社會治安: 毒品活動加劇誘發了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擾亂了社會治安, 給社會安定帶來巨大威脅。

(三)對人體的機理的危害

目前流行最廣、危害最嚴重的毒品是海洛因,海洛因屬於阿片酊藥物。在正常人的腦內和體內一些器官,存在著內源性阿片肽和阿片受體。在正常情況下,內源性阿片肽作用於阿片受體,調節著人的情緒和行為。人在吸食海洛因後,抑制了內源性阿片肽的生成,逐漸形成在海洛因作用下的平衡狀態,一旦停用就會出現不安、焦慮、忽冷忽熱、起雞皮疙瘩、流淚、流涕、出汗、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等症狀。這種戒斷反應的痛苦,反過來又促使吸毒者為避免這種痛苦而千方百計地維持吸毒狀態。

吸毒不僅傷害自己的身體,還會傷害到自己的家人,吸毒會使人上癮,也會使人失去理智,引誘他人吸毒不僅觸犯法律,更是可恥的行為。戒掉毒癮也會讓人痛苦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