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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額財產來源不明量刑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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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最新量刑標準是什麼?

鉅額財產來源不明量刑標準是什麼?

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最新量刑標準是五年以下的徒刑。根據刑法第395條第一款規定:“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的,可以責令說明來源。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是合法的,差額部分以非法所得論,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財產的差額部分予以追繳。”

在對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進行處罰之後,很有必要先確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否真的構成此罪,有些時候可能構成的是貪汙罪或者受賄罪,這些屬於不同的罪名,自然《刑法》中規定的量刑標準也是不同的。另外,本罪在證明方式上採用舉證責任倒置,由被告人自己證明自己無罪,承擔大部分舉證責任,而不是由檢察院證明其有罪。

二、什麼叫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一)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概念

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是合法的行為。

(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構成特徵

1、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即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制度和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且差額巨大,本人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非國家工作人員不能成為本罪主體。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上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財產不合法而故意佔有,案發後又故意拒不說明財產的真正來源,或者有意編造財產來源的合法途徑。

綜上所述,作為官員手中的權力也就成為了很多貪心的人賺取不法金錢的工具,但是國家對於這些官員的收入都是有詳細的記錄和發放的限度的,所以一旦有人賬戶裡有了不合理的財產就會被調查,只要說不清這些財產的來源就可能會被定罪而判五年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