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量刑標準?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3.33W)

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量刑標準?

國家工作人員應該保持自身的清廉、廉潔,不受收賄賂、不貪汙國家、集體的財產。不過實踐中,總會有一些國家工作人員對於自身的鉅額財產說不清楚來源,此時就有可能構成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那麼我國對此罪是如何處罰的呢?本站小編帶來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量刑標準的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量刑標準

根據刑法的規定,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財產的差額部分予以追繳。

司法機關在查處貪汙、受賄、走私等刑事犯罪案件過程中,發現被告人的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且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合法,差額達到巨大標準的,應以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予以認定,按數罪併罰原則處罰;差額未達到巨大標準的,不以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認定,但其差額部分仍屬非法所得,應依法予以追繳。

《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條 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的,可以責令該國家工作人員說明來源,不能說明來源的,差額部分以非法所得論,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額特別巨大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財產的差額部分予以追繳。國家工作人員在境外的存款,應當依照國家規定申報。數額較大、隱瞞不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二、在司法實踐中對於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如何認定?

(一)如何計算非法所得的數額的問題

國家工作人員的合法收入是計算非法所得的基礎。國家工作人員的合法收入,應當包括國家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國家發放的各種補貼、本人的其他勞動收入、親友的饋贈和依法繼承的財產。非法所得數額應以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者支出與其合法收人的差額部分計算。計算非法所得時,應將合法收入部分扣除,只計算差額部分。如果行為人能夠說明財產的來源是合法的,並經查證屬實的,應作為本人的合法收入;如果行為人不能說明財產的來源是合法的,則應減去其合法收人的差額部分,即視為非法所得,其行為構成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與貪汙罪、受賄罪的界限

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與貪汙罪和受賄罪有著密切的聯絡,很多鉅額財產來源不明就是沒有被查明證實的貪汙罪和受賄罪。但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作為一個獨立的罪名有著自己的犯罪構成。首先,貪汙罪和受賄罪的犯罪主體的範圍要比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大一些,除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還包括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經手管理公共財產的人員和其他依法從事公務的人員。在犯罪的客觀方面,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只要求行為人擁有超過合法收人的鉅額財產,而且行為人不能說明、司法機關又不能查明其來源的即可。也就是說,行為人擁有的來源不明的鉅額財產既可能是來自於貪汙、受賄,也可能是來自於走私、販毒、盜竊、詐騙等等行為,這些都不影響構成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國家工作人員有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的情況不能單純的判定為構成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此時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判定,還有可能構成貪汙罪。而我國對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處罰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站小編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