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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凶傷人未遂的刑事責任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27W)

僱凶傷人未遂可以比照故意傷害罪既遂的量刑標準予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僱凶傷人未遂的刑事責任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三條【犯罪未遂】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因此,僱凶傷人的未遂可以比照故意傷害罪既遂的量刑標準予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