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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為犯罪的構成要件是怎樣的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01W)

一、不作為犯罪的構成要件是怎樣的?

不作為犯罪的構成要件是怎樣的

1、不作為的行為人負有作為的特定的法律義務,這是構成不作為犯罪的前提條件。

2、不作為的行為人有能力履行特定的法律義務,這是構成不作為犯罪的重要條件。

3、不作為的行為人沒有履行作為的特定法律義務,這是構成不作為犯罪的關鍵條件。

二、不作為犯罪滿足什麼條件可以判緩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三、不作為犯罪的量刑原則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一條 【量刑的一般原則】對於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

第六十二條 【從重處罰與從輕處罰】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判處刑罰。

第六十三條【減輕處罰】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本法規定有數個量刑幅度的,應當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個量刑幅度內判處刑罰。

犯罪分子雖然不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但是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

綜上所述,司法實踐中拒不履行某些法定義務是有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類似於父母對子女是有法定撫養義務的,如果父母有撫養能力卻拒絕撫養,而且給孩子造成了特別嚴重的後果,就要按照遺棄罪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