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套路貸中催收人員怎麼量刑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68W)

對套路貸的催收人員怎樣判刑,要依據具體的情況而定,要考慮催收人在套路貸中的定位、催收的手段等因素才知道怎樣判刑。

套路貸中催收人員怎麼量刑

對於“套路貸”犯罪,要根據案件具體事實,依照法律規定,準確認定犯罪性質。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實施“套路貸”犯罪過程中,未採用明顯暴力或者威脅手段,其行為特徵從整體上屬於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被害人財物的詐騙行為,一般可以按照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實施“套路貸”犯罪過程中,採用向人民法院提起虛假訴訟的手段佔有被害人財物,同時觸犯詐騙罪、虛假訴訟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實施“套路貸”犯罪過程中,採用暴力、脅迫、威脅、綁架等手段強行索要“債務”,同時構成詐騙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綁架罪等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實施“套路貸”犯罪過程中,有組織地採用滋擾、糾纏、鬨鬧、聚眾造勢等手段強行索取“債務”,擾亂被害人及其近親屬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同時構成詐騙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實施“套路貸”犯罪過程中,採用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故意毀壞財物等手段強行索取“債務”,同時構成詐騙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等犯罪的,依法數罪併罰。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