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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造金融票證罪既遂通常情況下是怎麼判刑的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5.98K)

一、變造金融票證罪既遂通常情況下是怎麼判刑的?

變造金融票證罪既遂通常情況下是怎麼判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條 【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偽造、變造匯票、本票、支票的;

(二)偽造、變造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

(三)偽造、變造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檔案的;

(四)偽造信用卡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變造金融票證罪情節嚴重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一)偽造金融票證5張以上不滿25張的;

(二)偽造的金融票證記憶體款餘額、透支額度單獨或者合計數額在2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

(三)偽造空白信用卡50張以上不滿250張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三、變造金融票證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一)偽造金融票證25張以上的;

(二)偽造的金融票證記憶體款餘額、透支額度單獨或者合計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三)偽造空白信用卡250張以上的;

變造金融票證罪的犯罪情節跟判刑有最直接的關係,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時會有檢察院的量刑意見,當然辯護人也可以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及嫌疑人的認罪態度等提出辯護意見,但是最終是由人民法院定罪量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