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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信用卡詐騙如何承擔刑事責任?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05W)

夫妻一方信用卡詐騙如何承擔刑事責任?

在日常生活中,信用卡消費不是免費的午餐,持卡人應當及時的還款,否則不僅產生逾期記錄,還會累加產生不小的費用。並且隨著拖欠時間延長,欠款會像滾雪球一樣越來越多。其中,情節嚴重的可能會構成信用卡詐騙。有時候,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即夫妻一方信用卡詐騙,那麼,其如何承擔刑事責任?下面是小編為您解答。

一、詐騙罪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物件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物件,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

通常認為,該罪的基本構造為: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

二、夫妻一方信用卡詐騙如何承擔刑事責任?

關於犯罪的刑事責任,我國法律規定責任自負,就是夫妻一方犯下信用卡詐騙罪,當然要自己承擔,另一方沒有任何刑事責任。另外,對於是否需要用家庭的資金進行賠償。我國法律規定:夫妻財產屬於共同所有,就是一方負有債務,應該動用其家庭資金進行賠償。如果銀行追討信用卡欠款,可能會起訴要求還款。

但是,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強制執行債務的時候是必須保留一方當事人的生活必需品和個人用品。其中最為主要的是房屋,就是即使沒有錢還款,法院也不能強制執行居住的房屋以及價值5000以下的生活用品。

對於這一情況,其刑事責任由當事人自己承擔,就是說夫妻一方犯下信用卡詐騙,由犯下責任的一方承擔,另一方是不負刑事責任的。因此,大家在使用信用卡的時候,最好不要發生逾期不還錢的情況,否則對於使用者本身的危害是比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