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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企業債券罪具體構成要件有哪些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9.75K)

一、偽造企業債券罪具體構成要件有哪些?

偽造企業債券罪具體構成要件有哪些

1、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與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相同,亦為國家有關有價證券的管理制度。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有價證券管理法規,偽造、變造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較大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既包括單位,又包括自然人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並且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過失不能構成本罪。

二、偽造企業債券罪的判刑標準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八條 【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偽造、變造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偽造、變造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總面額在五千元以上的,應當予以追訴。

三、涉嫌偽造企業債券罪取保候審的條件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對偽造企業債券罪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根據偽造企業債券的總面額分別判處3~10年不等有期徒刑,本罪的罰金標準一般是1萬元以上,最多不超過20萬元,各地對偽造企業債券罪的數額劃分標準都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