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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報註冊資本罪怎麼量刑?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85W)

一、虛報註冊資本罪怎麼量刑?

虛報註冊資本罪怎麼量刑?

虛報註冊資本罪的量刑,是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 【虛報註冊資本罪】申請公司登記使用虛假證明檔案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註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虛報註冊資本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報註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體要件是特殊主體,即申請公司登記的人或單位。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申請公司登記的人”是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請公司設立的人”是董事會,單位犯本罪的,同時也要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二、立案標準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虛報註冊資本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實繳註冊資本不足法定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有限責任公司虛報數額佔法定最低限額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虛報數額佔法定最低限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實繳註冊資本達到法定最低限額,但仍虛報註冊資本,有限責任公司虛報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虛報數額在一千萬元以上的;

3、虛報註冊資本給投資者或者其他債權人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累計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4、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虛報註冊資本,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虛報註冊資本的;

(2)向公司登記主管人員行賄或者註冊後進行違法活動的。

我國法律上目前對於公司的註冊是實行認繳制,但在註冊時是可以對註冊資本進行認定的, 後期可以根據實際來完成實繳,但犯罪分子虛報註冊資本而無法完成實繳的,就構成了本罪的犯罪事實,是需要追究相關的刑事責任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