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違法所得是否扣除成本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8.91K)

違法所得是否扣除成本,需要看具體的情況。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適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式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規定,通過實施犯罪直接或者間接產生、獲得的任何財產,應當認定為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規定的違法所得。

違法所得是否扣除成本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適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式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

通過實施犯罪直接或者間接產生、獲得的任何財產,應當認定為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規定的“違法所得”。

違法所得已經部分或者全部轉變、轉化為其他財產的,轉變、轉化後的財產應當視為前款規定的“違法所得”。

來自違法所得轉變、轉化後的財產收益,或者來自已經與違法所得相混合財產中違法所得相應部分的收益,應當視為第一款規定的“違法所得”。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案件違法所得認定辦法》第二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認定違法所得的基本原則是:以當事人違法生產、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所獲得的全部收入扣除當事人直接用於經營活動的適當的合理支出,為違法所得。

本辦法有特殊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