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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損壞軍事設施罪既遂怎麼判刑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4W)

一、過失損壞軍事設施罪既遂怎麼判刑?

過失損壞軍事設施罪既遂怎麼判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六十九條 【過失損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訊罪】過失犯前款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過失損壞軍事設施造成嚴重後果,一般是指造成武器裝備、軍事設施或軍事通訊失去使用價值;造成重大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嚴重影響軍事行動等等。

二、過失損壞軍事設施罪滿足什麼條件可以判處緩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三、過失損壞軍事設施罪的罪輕辯護詞應該怎麼寫?

法庭辯護詞格式主要包括以下部分:一般由前言、辯護理由、結束語部分組成。

(一)前言

(主要三項內容:一是申明辯護人的合法地位;是講辯護人在出庭前進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講辯護人對全案的基本看法。)

(二)辯護理由

(是辯護詞的核心內容。是辯護人為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所要闡明的主旨,應該從被告人的行為事實出發,對照有關的法律規定,論證被告人無罪、罪輕或應該予以減輕甚至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意見和根據。因此,通常是要圍繞是否構成犯罪,屬於何種罪名,有無從輕的法定條件以及訴訟程式是否合法等問題展開辯論和論述。)

(三)結束語

(是對辯護詞的歸納和小結。一般講兩個內容:一是辯護詞的中心觀點;二是向法庭提出對被告人的處理建議。)

辯護人:

年 月 日

過失損壞軍事設施罪是結果犯,因為嫌疑人在主觀上是過失的,所以損壞軍事設施的行為,如果沒有給軍隊上造成嚴重的影響,一般也不追究刑事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也要根據後果輕重程度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