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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音法院會當庭給被告聽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94W)

錄音屬於視聽資料,當事人有權要求在法庭上出示原件,並當庭互相質證。因錄音需要播放後才能知道內容,故當事人有要求的,需要當庭播放後由雙方進行質證。

錄音法院會當庭給被告聽嗎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並由當事人互相質證。對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和個人隱私的證據應當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開開庭時出示。”以及《最高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四十九條“對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進行質證時當事人有權要求出示證據的原件或者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