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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刑事案件追訴時效期限是多久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09W)

尋釁滋事罪是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犯罪行為之一,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約束,同其他犯罪行為一樣受追訴時效限制。其追訴時效應為十年。

尋釁滋事刑事案件追訴時效期限是多久

追訴時效,是指刑事法律規定的,對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刑法

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