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串通銷售非法商標罪一般要怎麼判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條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本罪的,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二、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立案標準是怎麼樣的?
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偽造、擅自制造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數量在二萬件以上,或者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二)偽造、擅自制造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兩種以上註冊商標標識數量在一萬件以上,或者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三、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的特徵是什麼?
(1)、其主要客體是國家對商標的管理秩序,次要客體是他人註冊商標的專用權;
(2)、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在客觀上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行為;
(3)、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單位也可以構成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
(4)、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在我們國家,商標必須是合乎法律規定的,如果存在串通銷售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商標,那麼將是屬於一種違法犯罪行為,並且將按照我國《刑法》當中的罪名來進行定罪量刑,情節嚴重的,有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