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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傷人被抓已判刑 | 判決三年以上可以取保候審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86W)

不可以,取保候審屬於刑事訴訟期間對犯罪嫌疑人的強制措施,如果已經被判刑三年以上的,一般是不適用取保候審的。如果罪犯患有嚴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按規定辦理監外執行或者保外就醫。如果是犯罪嫌疑人被採取強制措施後,可能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符合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的近親屬和律師就可以向辦案機關申請取保候審了。

朋友傷人被抓已判刑,判決三年以上可以取保候審嗎

《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

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