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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不訴算刑事處罰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95W)

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當然不算刑事處罰。因為刑事處罰權屬於法院,只有法院才能作出刑事處罰的決定。

定罪不訴算刑事處罰嗎

人民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只是表明不將案件移送法院審判,刑事訴訟在起訴環節終止,犯罪嫌疑人不再處於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狀態。如果在押,應立即釋放;財產被扣押、凍結的,應予以解除;需由行政機關處理的,應移送行政機關。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對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處分或者需要沒收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