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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構成的基本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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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構成的基本要件有哪些?

犯罪構成的基本要件有哪些

1、犯罪客體,即《刑法》保護的法益;

2、犯罪的客觀方面,包括危害行為、危害結果、因果關係等要素;

3、犯罪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實施危害行為的自然人,部分犯罪中,單位也屬於犯罪主體;

4、犯罪的主觀方面,即犯罪主體的主觀罪過和犯罪目的等。

二、構成刑事犯罪逮捕嫌疑人的條件有哪些?

(一)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三) 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有哪些訴訟權?

1、有權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

2、對於公安機關及其偵查人員侵犯其訴訟權利和人身侮辱的行為,有權提出控告。

3、對於偵查人員、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權申請回避:

(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係的;

(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鑑定人的;

(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

4、有權辯護。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公安機關訊問時有權為自己辯解。

5、有權聘請律師提供法律幫助。犯罪嫌疑人在接受第一訊問後或者被採取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如果被,聘請的律師還可以為其申請。但如果本案涉及國家祕密,聘請律師應當經公安機關批准。

6、犯罪嫌疑人及其人、近親屬、聘請的律師對於採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總的來說,不管是哪一種犯罪行為,具體都包括以上四方面的構成要件,但每一種不同的犯罪行為構成要件的具體表現形式也不一樣,比如過失殺人罪跟故意殺人罪的犯罪主觀方面就不一樣,一種屬於故事犯罪,而另一種屬於故意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