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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訴訟罪主體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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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訴訟罪主體是怎樣的?

大多數情況下,所有的犯罪主體都是由自然人構成的,但是虛假訴訟罪有一點例外,它不僅自然人可以實施,就連單位也可以構成虛假訴訟罪。下面,本站小編將為大家講解虛假訴訟罪的主體是怎樣的,詳情請閱讀下文。

一、虛假訴訟罪的主體是怎樣的

虛假訴訟罪就是打假官司,是指當事人出於非法的動機和目的,利用法律賦予的訴訟權利,採取虛假的訴訟主體、事實及證據的方法提起民事訴訟,使法院作出錯誤的判決、裁定、調解的行為。它的構成要件主要有:

1、客體要件

虛假訴訟行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權益,而不是訴訟相對方的權益。因為虛假訴訟的合謀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體,其侵害的物件不可能是相對方,只能是第三者。

2、客觀要件

虛假訴訟是指民事訴訟的雙方當事人惡意串通,合謀編制虛假事實和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利用法院的審判權、執行權,非法侵佔或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財產或權益的訴訟行為。

3、主體要件

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單位或者是個人。

4、主觀要件

主觀上只能是故意。

因此,虛假訴訟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單位和個人都可以構成虛假訴訟罪。

二、虛假訴訟罪的認定應注意什麼

刑法修正案(九)對虛假訴訟犯罪作出了相應的規定,即“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認定該罪,有兩個問題需要注意:

1、行為方式

在通常情況下,行為人進行虛假訴訟是以“捏造事實”、偽造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來欺騙司法機關。除此之外,虛假訴訟罪還有可能以“隱瞞真相”的方式進行。在民事訴訟中,一方當事人隱瞞事實欺騙法院提起虛假訴訟進而謀取不正當利益。比如,在司法實踐中,當事人以對方已經履行完畢但未銷燬的債務文書或者其他材料為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再次履行債務或者達到其他非法目的。這就是典型的以“隱瞞真相”的方式提起虛假訴訟。而且,“隱瞞真相”可以稱為變相地“捏造事實”,“隱瞞真相”消極不作為與“捏造事實”積極作為之間具有等價性。所以,隱瞞真相也屬於虛假訴訟的行為方式之一。

2、發生領域

虛假訴訟罪中的訴訟限定為民事訴訟,行為人向仲裁機構提起虛假仲裁的行為,不適用該罪規定。這裡的民事訴訟,指的是完整的民事訴訟流程,包括起訴、立案、開庭、審判、審判監督、執行等程式。行為人除了向法院提起虛假訴訟外,還可能利用偽造的判決書、公證文書的文章" target="_blank" >公證文書、仲裁裁決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在本質上也是對法院正常司法秩序的一種破壞,同樣也有可能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也應當按照虛假訴訟行為論處。

構成虛假訴訟罪的主體不僅可以是自然人,還可以是單位,如果是單位,我們可以對單位判處罰金,還可以對它的直接負責人員進行處罰。要是你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登陸本站網站諮詢我們的線上律師獲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