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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量刑標準輕傷一級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82W)

輕傷一級屬於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罪中的輕傷,處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輕傷一級,量刑標準基準刑在一至二年,一般可以選一年半左右,結合其他量刑情節,增減刑罰。故意傷害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故意傷害達到輕傷以上程度的構成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罪量刑標準輕傷一級是什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體量刑的參照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的規定:“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再結合自首、立功、取得諒解等從輕減輕規定確定最終的刑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